教導-苗栗縣豐林國民小學圖書館管理使用辦法
苗栗縣豐林國民小學圖書館管理使用辦法
壹、圖書館開放使用及閱覽規則:
一、開放使用時間:上課期間每日8:00~16:00
二、進入圖書館,請輕聲慢步、不喧嘩。
三、禁止攜帶零食、飲料進入圖書館。
四、請保持圖書室內清潔,愛惜公物。
五、請愛護書籍,小心翻閱,不得亂畫或毀損。
六、書籍須辦妥借書手續方可攜出館外。
七、書籍刷退歸還後須整齊放回原來編號之書櫃。
八、書籍有破損脫頁等現象時,請放置櫃台待處理書箱。
貳、借書規則:
一、本校師生員工均可依本規則向圖書館借書。
二、借書冊數及期限:
1.教職員:借閱圖書以10本為限,借期為2週。
2.學生:借閱圖書以8本為限,借期2週。
3.班級書箱:每班可借閱圖書30本,借期為一個月。
三、學生借書逾期未還者,不得再借其他書籍。
四、學期最後一週須歸還書籍,在此圖書暫停借閱。
五、離職或畢業前須歸還所借圖書。
六、借出之書籍請妥為保護,遺失、損壞,應照價賠償。
參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發布時間: |
2021-01-29 12:19:10 |
發布單位: |
豐林國小教務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