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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導-苗栗縣豐林國民小學圖書館管理使用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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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豐林國民小學圖書館管理使用辦法

壹、圖書館開放使用及閱覽規則:

一、開放使用時間:上課期間每日8:00~16:00

二、進入圖書館,請輕聲慢步、不喧嘩。

三、禁止攜帶零食、飲料進入圖書館。

四、請保持圖書室內清潔,愛惜公物。

五、請愛護書籍,小心翻閱,不得亂畫或毀損。

六、書籍須辦妥借書手續方可攜出館外。

七、書籍刷退歸還後須整齊放回原來編號之書櫃。

八、書籍有破損脫頁等現象時,請放置櫃台待處理書箱。



貳、借書規則:

一、本校師生員工均可依本規則向圖書館借書。

二、借書冊數及期限:

1.教職員:借閱圖書以10本為限,借期為2週。
2.學生:借閱圖書以8本為限,借期2週。

3.班級書箱:每班可借閱圖書30本,借期為一個月。

三、學生借書逾期未還者,不得再借其他書籍。

四、學期最後一週須歸還書籍,在此圖書暫停借閱。

五、離職或畢業前須歸還所借圖書。

六、借出之書籍請妥為保護,遺失、損壞,應照價賠償。



參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
發布時間: 2021-01-29 12:19:10
發布單位: 豐林國小教務處


地址:354苗栗縣獅潭鄉新豐村4鄰56號
電話:037-931664
傳真:037-931592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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